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5座市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询价函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5座市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询价函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姚
项目联系电话:13799630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13599862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姚/1379963028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1071号14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对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5座市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询价函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报价。
一、项目名称
《涵江区5座市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发布时间:2025年 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17:30之前(节假日时间除外),报价人需将报价材料寄至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599862069)。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1.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站水字[2019]649号)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管理及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闽环站函〔2019〕11号)等相关技术文件及规范要求,开展涵江区5座市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工作,确保水站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测质量,数据准确,实时提交自动监测结果;发现异常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水系统(包括水泵的固定和升降设备)、预处理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和传输系统、仪器仪表及其它辅助设备等进行维修维保;对整个系统运行的零配件及易耗件供应、试剂保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和质量控制,确保及时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
3.对土建部分(包括站房、内装饰、铁栅栏、站牌、水、电、防雷、通讯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并确保不被人为损坏。
4.监测数据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所建管理平台,并保证数据互联、互通、完整、及时、准确。
5.涵江区木兰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情况表
序号 | 水站名称 | 位置 | 检测因子 | 运维期限 |
1 | 白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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