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康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康台,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塔康台
2.2招标编号:1396-02-25GN0066
2.3货物数量:1台/套
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地点:沈飞公司
2.6交付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包括安装调试)
*2.7技术要求:主机具备远程控制功能,便于用户后续进行远程控制设计,远程控制采用光纤进行数据传输,能实现远程控制开关机、设备状态实时显示及参数调整等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为企业的:
(1)应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提交2022年度或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应提交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6个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1.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
(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应提交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6个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如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线上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IP地址或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销售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每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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