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寄递生产场地传输、分拣设备迁移利旧改造及日常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寄递生产场地传输、分拣设备迁移利旧改造及日常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申请参加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寄递生产场地传输、分拣设备迁移利旧改造及日常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HNYZDS-2025-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内容:寄递生产场地传输、分拣设备(胶带机、集包笼)拆除、迁移、利旧、改造及日常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服 务 期:一年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6中标单位:一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2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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