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荆州市松滋市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GZB-20250312-HBTT-H0051C)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荆州市松滋市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GZB-20250312-HBTT-H0051C)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荆州市松滋市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第2次),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关的设备及服务。包括:8套空气微站、2套室外机柜站及相关配套服务,预算金额238.6万元(不含税)。本次采购的类型、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大类 | 中类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空气微站 | 定制机箱 | 碳钢喷塑户外箱 | 8 | 个 | 13% |
采样单元 | 泵吸式采样 | 8 | 套 | 13% | |
预处理单元 | 三级过滤 | 8 | 套 | 13% | |
检测单元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 | 套 | 13% | |
数据传输单元 | 4G/5G+DTU模块 | 8 | 套 | 13% | |
室外机柜站 | 定制机柜及空调 | 双开门定制机柜及空调 | 2 | 台 | 13% |
预处理单元 | / | 2 | 套 | 13% | |
挥发性有机物 | 单冷阱大气在线浓缩进样器 | 2 | 套 | 13% | |
GC-FID | 2 | 套 | 13% |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 HCL检测器、氯气检测器 | 2 | 套 | 13% | |
恶臭气体监测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套 | 13% | |
气象五参数仪 | / | 2 | 套 | 13% | |
氢空一体机 | 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 | 2 | 套 | 13% | |
数据采集及传输 | 工控机、数采仪 | 2 | 套 | 13% |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费 | 1 | 项 | 9% |
高点租赁 | / | 电视塔租赁(含电费) | 1 | 个 | 13% |
运维服务 | / | 8套空气微站运维(每套设备每月两次维护校准) | 2 | 年 | 6% |
/ | 2套室外机柜站运维(每套设备每月两次维护校准) | 2 | 年 | 6% | |
网络传输 | / | 数据传输流量卡30G | 2 | 年 | 6% |
系统集成 | / | 系统集成 | 1 | 项 | 6% |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地点:荆州市。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关的设备及服务。包括:8套空气微站、2套室外机柜站及相关配套服务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的设备供货、网络接入等工作内容
2.3交货地点:荆州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工期满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的设备供货、网络接入等工作内容。
3.1.7 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质保期满足硬件设备自《最终验收报告》确认之日起两年。
3.1.8 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9 参选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1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参选人为代理商,参选产品(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参选承担连带责任;
②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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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荆州市松滋市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第2次)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