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网监中心现场综合化代维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网监中心现场综合化代维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4-B1436),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网监中心现场综合化代维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维护单位 | 项目 | 单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
1 | 网监中心 |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网监中心传输设备专项代维 | 851244.41 |
2 | 网监中心 |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网监中心交换设备专项代维 | 76358.28 |
3 | 网监中心 |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网监中心数据设备专项代维 | 519697.31 |
合计 | 1447300.00 |
说明:
(1)维护范围包括:主城区39个传输机房内的897套传输设备及附属设施现场维护工作;渝中、南岸、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片区29个端局539套数据设备及附属设施现场维护工作;大坪长枢楼2楼传输机房、3楼本地机房、3楼国干机房、3楼DCN机房、3楼云资源池机房、4楼数据机房、4楼实验机房、4楼软交换机房、4楼IT机房、5楼C网机房148套数据设备及附属设施现场维护工作;新牌坊长枢楼2楼IDC机房、3楼ITV机房、6楼交换机房、7楼高功率机房、8楼本地国干机房、9楼IT机房、11楼数据机房、13楼、14楼DCN机房、16楼C网机房345套数据设备及附属设施现场维护工作;4个交换局站提供维护支撑服务。
(2)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3)服务地点:重庆市。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份额。
(6)产品名称:代维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限价为144.73万元(不含税),但项目最高限价详见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总限价或单项目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2.1.4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数据设备或传输设备或交换机设备的维保服务)至少一个,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75万元(含税)。
注:
1)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参选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本项目要求团队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
1、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
2、提供至少7名维护人员,均须同时具备登高证和电工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以上人员不得复用,复用则不予认可。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4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参选人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官方网站(https://cx.mem.gov.cn/special?index=0)等网络查验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参选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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