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湖野外观测站氮磷沉降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采购
的询价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拟进行 太湖野外观测站氮磷沉降系统平台运维服务 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对甲方的9台氮磷沉降仪器进行运维(4台通用型大气沉降采样存储仪,布设在太湖野外观测站、庙港水站、陈东港水站和无锡环境监测中心;5台太阳能型大气沉降用采样存储仪,布设在太湖湖体漫山、小梅口、兰山嘴、拖山、平台山平台上),确保全部仪器正常运行。
2.乙方应建立、设置数据收集、展示的web网页或客户端软件平台,并确保全部9台仪器的相关数据均可以实时、准确、正常传输至数据平台。平台实现对9台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可对数据进行及时汇总、显示、存储和下载。
3.乙方应在每月1号和15号(可前后浮动1日),对除太湖野外观测站外的8台设备采集的大气干、湿沉降样品进行收集、保存。样品收集时需准备保温箱并保持保温箱中温度低于6℃,收集完成后,当天低温环境下送至太湖野外观测站(如遇特殊原因,提前与甲方沟通后,时间可延长至48小时内)。如遇太湖封航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沟通,并在解除封航后第一时间前往收集。
4.仪器故障需更换零配件,单价500元以内、累计不超过5000元,均由乙方承担。
(二)采购预算: 115000 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包含9台仪器合同期内的运行维护,数据平台运行维护,8个点位样品收集、保存、运输等全部费用,8个点位样品收集过程中产生的车、船等交通及人员费用等。
(三)具体要求:
1、资质(如有): /
2、服务地点: 江苏省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苏州市吴中区)
3、服务时限: 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
4、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账户支付合同款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预付50%的合同款;合同执行的第7个月,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合同结束后,双方无异议,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因财政资金拨付时间影响付款进度,具体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解决。
5、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加盖公章,纸质版须密封。提供正式报价视为接受我中心在本项目采购中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采购活动。如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配合我中心核实与其他未中标询价单位关联关系,提供无关联关系盖章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
7、其他: /
二、报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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