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十四五保定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站);A包:设备采购及安装;B包: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CC202409004
项目名称:十四五保定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站)
预算金额:8411200
最高限价(如有):A包:7720800.00元;B包:690400.00元
采购需求:A包:完善我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选取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清苑区4个涉VOCs及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园区开展协同监测,分别在园区下风向建设4个园区站,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B包:为十四五保定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开展现场运维服务。现场运维服务包括对保定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的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确保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涉及站点迁移的,投标人需配合完成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等具体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A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B包自A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6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A包预留不低于预算金额的34.6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49.67%,B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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